新《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控制標準》發布
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
——新版《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控制標準》正式發布
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事關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大局,是建設美麗中國、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需要。為順應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有效降低進口廢物環境污染風險,環境保護部會同質檢總局日前聯合發布了《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控制標準》(GB16487-2017),代替2005年標準。新的標準將于2018年3月1日起實施。
與2005年標準相比,本次修訂的新版標準主要在以下方面發生了變化:廢止了目前已禁止進口的骨廢料、廢纖維相關的兩項標準;增加了對進口固廢的放射性污染的控制要求,在原有放射性控制要求基礎上增加了外照射貫穿輻射劑量率的要求,更有利于口岸檢驗;對進口固廢中危險廢物的控制要求統一確定為0.01%,更加簡明并具操作性;加嚴了一般夾雜物的控制要求,除廢塑料、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動結構體標準保持不變外,將廢有色金屬標準中該項指標調整為1%,其他標準中該項指標統一調整為0.5%;在檢驗部分增加了檢驗原則性的要求,解決口岸隨機抽樣和實驗室檢測要求。此外,將廢塑料的范圍限定為在塑料生產及塑料制品加工過程中產生的熱塑性下腳料、邊角料和殘次品,以適應我國禁止進口來自生活源的廢塑料的政策要求。
新標準的發布和實施體現了我國禁止洋垃圾進口的決心,江蘇檢驗檢疫局將緊扣新標要求,以完善規章制度為根本,以執行力建設為抓手,聚焦重點領域,突出監管重點,集中監管力量,嚴格依法依規做好進口廢物原料檢驗檢疫監管工作,堅決將不合格廢物拒于國門之外。同時提醒各相關國內利用企業,應盡快根據新的環控標準,調整進口固廢采購、合同簽訂、入廠檢驗、體系管理等各個環節的要求和做法,提升進口固廢質量,避免因環保項目不合格產生的各種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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