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廢棄物處理的方法
實驗室廢棄物的處理
一、實驗室一般化學廢棄物(化學廢液)的處理
實驗室化學廢液產量大,處理任務重,是三廢處理中的重要環節。廢液處理必須分類收集、安全存放,嚴禁隨意排放。在廢液桶上將廢棄物的詳細情況,如廢棄物的成份、含量、性質、收集日期、負責人等信息填寫在廢液收集單上,貼上標簽,由專職人員定期交由學校回收處理。
二、實驗室氣體廢棄物(廢氣)的處理
1、對少量的有毒氣體可通過通風設備(通風櫥或通風管道)經稀釋后排至室外,通風管道應有一定高度,使排出的氣體易被空氣稀釋。
2、大量的有毒氣體必須經過處理如吸收處理或與氧充分燃燒,然后才能排到室外,如氮、硫、磷等酸性氧化物氣體,可用導管通入堿液中,使其被吸收后排出。
3、對于生物安全柜、超凈工作臺、紫外燈等采用紫外臭氧殺菌的設備,由于臭氧分解的半衰期為20~50min,因此消毒結束后,需關閉紫外燈至少半個小時以上再進行無菌操作實驗。
三、實驗室固體廢氣物(廢渣)的處理
對固體廢棄物的處理,同廢液處理類似,需根據其性質進行分類收集處理,禁止隨意混合存放。其中,需特別的注意事項如下:
1、存放實驗廢棄物必須使用標記有“醫療廢物”的專用黃色塑料袋,存放生活垃圾必須使用黑色塑料袋。
2、使用過的微生物、細胞等培養材料的固體廢棄物,如:培養基、培養瓶、培養皿、培養板等需經過有效的消毒處理(如高壓蒸汽滅菌30min、或有效氯溶液浸泡2-6h)后方可丟棄或清洗。
3、鑒于溴化乙錠(EB)的強誘變性,研究院不鼓勵使用EB染料,建議選用毒性小的新型替代染料(如熒光染料、花箐類染料等)。如果一定要使用EB,則EB污染過的廢棄物嚴禁隨意丟棄,必須經過有效的凈化處理(如使用專業的EB清除劑或采用活性炭吸附、氧化使其失活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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