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食品行業監管政策概述
1、國家衛健委印發4項2024年版食養指南
2月8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成人高尿酸血癥與痛風食養指南(2024年版)等4項食養指南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國民營養計劃(2017—2030年)》,發展傳統食養服務,預防和控制我國人群慢性病發生發展,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編制了《成人高尿酸血癥與痛風食養指南(2024年版)》《成人肥胖食養指南(2024年版)》《兒童青少年肥胖食養指南(2024年版)》《成人慢性腎臟病食養指南(2024年版)》。
食養指南旨在發揮現代營養學和傳統食養中西醫聯合的優勢,將食藥物質、新食品原料融入合理膳食,針對不同季節、不同地區、不同人群提供食譜套餐示例和營養健康建議,提升膳食指導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工作中鼓勵各級衛生工作者(包括營養指導人員)結合工作需要和患者實際,參考指南指導應用,輔助預防和改善慢性病。鼓勵居民參考指南推薦內容,結合自身情況,合理搭配日常膳食,養成良好飲食習慣。
2、國家衛生健康委規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備案工作
2月5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備案工作的通知。
《通知》強化了責任主體。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制定、公布、報備案、解釋、跟蹤評價等工作,對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科學性、合法性和社會穩定性等負責。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簡稱食品評估中心)受國家衛生健康委委托,具體承擔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備案,協助組建地方特色食品標準技術協作組(以下簡稱協作組),負責建立和維護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備案信息系統(簡稱備案信息系統)和全國統一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查詢平臺。
《通知》明確了備案范圍。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備案范圍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條和《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包括地方特色食品的產品標準、地方特色食品的生產經營規范標準、使用現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能檢測的地方特色食品標準中指標的檢驗方法標準等。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不得與法律、法規、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國務院部門規章、公告等矛盾、沖突;不應當包括特殊食品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及質量規格標準、食品相關產品標準、農藥獸藥殘留限量及檢驗方法標準、非法添加物質及摻雜摻假鑒別檢驗方法等。
《通知》還明確了備案程序。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時限和要求,向食品評估中心提交備案材料,并在備案信息系統提交電子版。食品評估中心定期組織協作組對備案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后,報送國家衛生健康委予以備案,并在食品評估中心網站(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查詢服務平臺)公布標準文本;發現存在問題的,在備案信息系統中將問題反饋相關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備案意見,及時修改完善備案材料,或者研究修訂、廢止相應標準等。
3、《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首違不罰、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2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首違不罰、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創新執法方式,市場監管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總結全國食品安全執法實踐,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實施首違不罰、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起草了《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首違不罰清單(征求意見稿)》、《食品安全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4、國家衛生健康委進一步優化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工作
2月5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完善制度機制,優化備案模式和工作流程。
一是明確食品企業標準備案性質。食品企業標準備案是將食品安全指標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食品企業標準進行存檔、備查的過程。食品企業標準備案不是行政許可。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改進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管理方式,優化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取消食品企業標準備案前公示環節,簡化申請材料,取消備案前、備案中審查等要求,取消加蓋備案公章、水印、備案號等做法。
二是實行食品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制度。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建立企業標準公開承諾制度”和《國務院關于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做好食品企業標準備案制度與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的銜接,引導食品企業對所執行標準進行自我聲明公開。一是鼓勵食品生產企業直接登錄“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https://www.qybz.org.cn)進行食品企業標準的自我聲明公開。企業在平臺主動公開其執行的食品標準,上傳、公開其執行的食品企業標準,完成自我公開承諾。二是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的食品企業標準文本,按照統一的格式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進行公開,由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統一上傳。企業提交備案的標準文本在平臺公開即完成備案。
三是提高備案信息化水平和服務效率。一是在已有信息化工作基礎上,各地于2024年6月底前實現備案全程“網上辦”,取消提交紙質材料的“線下跑”要求。二是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省級食品企業標準備案信息系統與“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的數據對接,逐步實現信息直報,設置專門查詢模塊,完成全國食品企業標準備案信息的統一公開、統一查詢。
《通知》要求,加強事后指導,強化企業標準守安全、促發展作用。
一是強化備案后管理。落實優化營商環境要求,省級衛生健康部門要將食品企業標準備案工作逐步轉變為事后管理,重點是落實食品企業主體責任,企業要對提交備案標準的合法性、食品安全指標是否嚴于食品安全標準負責。對于市場監管、社會監督等發現備案的食品企業標準違反法律、法規、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食品企業應當予以改正。對于企業改正后自行廢止的備案標準,應當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予以明示。
二是提升食品企業標準制定和應用水平。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技術機構加強對食品企業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指導,鼓勵通過強化生產經營過程衛生要求,加強企業自身食品安全風險管理能力。鼓勵企業根據生產實際需要,制定保障產品安全、提升產品品質的食品企業標準,提升標準實用性,發揮食品企業標準推動行業創新、促進高質量發展的積極作用。鼓勵企業參與標準化管理機構開展的企業標準評價、比對和“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等,促進食品企業標準提質增效。
5、《關于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內部舉報人舉報實施獎勵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2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關于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內部舉報人舉報實施獎勵的公告(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進一步發揮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內部監督作用,建立“吹哨人”制度,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關于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內部舉報人舉報實施獎勵的公告(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4年3月9日。
6、市場監管總局下達市場監管行業標準制訂計劃
2月18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下達2023年度市場監管行業標準制訂計劃項目的通知。
按照《市場監管行業標準管理辦法》和《市場監管行業標準制定管理實施細則》要求,市場監管總局確定了2023年度市場監管行業標準制訂計劃項目,項目共40個,其中,食品領域又8個,分別為小微食品生產企業 HACCP實施指南、明廚亮灶廚房建設技術指南、企業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操作規范、食品安全信用檔案信息數據規范、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規范、食品安全群眾滿意度調查工作操作技術指南、食品集中配送服務規范、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監控與生產監督管理通用技術規范。
具體要求如下:
一、加快標準制訂進度,自計劃項目下達之日起,制訂項目應在24個月內完成(以報送報批稿時間為準)。
二、項目負責單位盡快組織相關參與單位成立標準起草小組,研究制定標準起草工作方案,并在人員、經費、設備條件及相關資源利用等方面提供保障,盡快啟動標準起草工作,確保按期完成標準制訂任務。
7、市場監管總局就《保健食品原料人參西洋參靈芝備案產品技術要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2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保健食品原料人參西洋參靈芝備案產品技術要求(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進一步推進保健食品備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制訂了保健食品原料人參西洋參靈芝備案產品技術要求(征求意見稿)及起草說明,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建議反饋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8日。
8、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公開征求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
2月26日,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發布消息,對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2,2-二甲基-1,3-丙二醇與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間苯二甲酸、1,2-丙二醇、氫化二聚(C18)不飽和脂肪酸、1,6-己二醇和三羥甲基丙烷的聚合物”公開征求意見。
據悉,該物質常溫下為淡黃色液體,不溶于水、微溶于丁酮等有機溶劑。歐洲委員會和日本厚生勞動省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
該物質為涂料基礎樹脂,具有較好的交聯性和耐化學性。以該物質為原料生產的涂層具有較好的附著力和耐腐蝕性能。
9、農業農村部印發2024年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計劃
2月27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2024年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的通知。
2024年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包括部級監測和省級監測兩部分。
部級監測主要包括“病原微生物監測”與“違法添加物和藥物殘留監測”兩項。病原微生物監測重點針對跨省流通產品的生豬屠宰企業開展病原微生物風險監測,包括冷卻肉和熱鮮肉中菌落總數、大腸菌群、沙門氏菌,豬肉表面和屠宰環境中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和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違法添加物和藥物殘留監測重點針對跨省流通產品的豬、牛、羊屠宰企業開展違法添加物和藥物殘留監測。
省級監測重點針對省內流通產品的豬、牛、羊屠宰企業開展水分監測、違法添加物和藥物殘留監測。此外,監測計劃對省內抽取的屠宰企業數量做了具體的規定,并強調樣品來源要兼顧不同的規模養殖場和規模以下養殖場戶。
10、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和監督罰款設定與實施的指導意見》
2月19日,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和監督罰款設定與實施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首次對行政法規、規章中罰款設定與實施作出全面系統規范。
《意見》提出,要依法科學行使罰款設定權。政府立法要嚴守罰款設定權限,科學適用過罰相當原則,新設罰款和確定罰款數額時,該寬則寬、當嚴則嚴,避免失衡;能夠通過教育勸導、責令改正、信息披露等方式管理的,一般不設定罰款。合理確定罰款數額,規定處以一定幅度的罰款時,罰款的最低數額與最高數額之間一般不超過10倍。定期評估清理罰款規定,重點評估設定時間較早、罰款數額較大、社會關注度較高、與企業和群眾關系密切的罰款規定。及時修改廢止罰款規定,國務院決定取消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中設定的罰款事項的,自決定印發之日起暫時停止適用相關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中的有關罰款規定。
《意見》明確,要嚴格規范罰款實施活動。任何行政機關都不得隨意給予頂格罰款或者高額罰款,不得隨意降低對違法行為的認定門檻,不得隨意擴大違法行為的范圍。符合行政處罰法規定的從輕、減輕、不予、可以不予處罰情形的,要適用行政處罰法依法作出相應處理。制定罰款等處罰清單或者實施罰款時,要確保過罰相當、法理相融。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持續規范非現場執法,2024年12月底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完成執法類電子技術監控設備清理、規范工作。
《意見》要求,要全面強化罰款監督。深入開展源頭治理,對社會關注度較高、投訴舉報集中、違法行為頻繁發生等罰款事項,要綜合分析研判,優化管理措施。堅持系統觀念,推動從個案辦理到類案管理再到系統治理,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類、影響一域”。持續加強財會審計監督,堅決防止罰款收入不合理增長,強化對罰款收入異常變化的監督,同一地區、同一部門罰款收入同比異常上升的,必要時開展實地核查。充分發揮監督合力,健全和完善行政執法監督、規章備案審查、行政復議等制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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