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誠信檔案建設開啟,該省發(fā)布征求意見稿
為加快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誠信建設新格局,建立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科技活動監(jiān)管機制,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浙江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等有關文件精神,我廳研究起草了《浙江省科研誠信檔案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如有修改意見建議,請于5月31日前反饋我廳。
聯系人:趙志娟;聯系電話:0571-81051494
郵箱:zzj@zjinfo.gov.cn
第一條(背景和依據)為加快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誠信 建設新格局,建立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科技活動監(jiān)管機制,營造 誠實守信的良好科研環(huán)境,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 《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浙江省科學技術 進步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檔案的定義)本辦法所稱科研誠信檔案是指客觀反 映科研誠信主體在參與科技活動中恪守科學道德準則、遵守科研 活動規(guī)范、履行科研合同義務等科研誠信狀況的電子化信息記 錄。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辦法所稱科研誠信主體包括: (一)科技人員,即直接從事科技活動的人員; (二)科技活動咨詢評審專家(以下簡稱“咨詢評審專家”), 即為科技活動提供咨詢、評審、評估、評價等意見的專業(yè)人員; (三)科技活動承擔單位,即具體開展科技活動的高等學校、 科研機構、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企業(yè)等。
第四條(主要原則)科研誠信檔案的建設管理遵循以下原 則:
(一)統籌協同。加強統籌協調,明確科研誠信檔案建設各 主體職責,堅持部門協同、上下聯動,推進科研誠信信息共享、 檔案共建、成果共用,形成科研誠信建設合力。
(二)全面客觀。科研誠信檔案涵蓋科研誠信主體在參與科 技活動全生命周期中的科研誠信信息,堅持應歸盡歸,客觀準確。
(三)數字賦能。加強科研誠信信息的標準化建設,通過平 臺互聯互通等數字化手段推動數據自動獲取、成果無感通用,提 升科研誠信檔案建設管理利用效能。
(四)強化應用。加強科研誠信檔案在各類科研誠信前置審 核中的應用,將具備良好的科研誠信狀況作為參與各類科技活動 的必備條件,建立聯合懲戒機制,讓守信者一路綠燈,失信者處 處受限。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五條(省科技廳)省科技廳負責牽頭科研誠信檔案工作, 明確科研誠信檔案歸檔內容和要求,牽頭制定科研誠信檔案信息 目錄,統籌建設省科研誠信檔案信息管理平臺,會同相關行業(yè)主 管部門做好檔案信息歸集和管理,利用科研誠信檔案開展科研誠 信評價,推進科研誠信檔案跨部門、跨地區(qū)應用。
第六條(省級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省級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協 同省科技廳制定科研誠信檔案信息目錄,負責本系統科研誠信檔案信息歸集,推進省科研誠信檔案信息管理平臺與本部門科技計 劃管理等系統互聯互通,加強科研誠信檔案在相關工作中的應 用。
第七條(地市科技局)市、縣(市、區(qū))科技局負責本地區(qū) 科研誠信檔案信息歸集,推進省科研誠信檔案信息管理平臺與本 地區(qū)科技計劃管理等系統互聯互通,加強科研誠信檔案在相關工 作中的應用。
第八條(項目承擔單位)科技活動承擔單位負責本單位科研 誠信檔案信息的歸集和管理,按規(guī)定及時填報科研誠信檔案相關 信息,加強科研誠信檔案在相關工作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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