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S-CEN/TS 13649:2015由瑞典標準研究所 SIS 發(fā)布于 2015,并于 2015-02-11 實施。
SIS-CEN/TS 13649:2015在國際標準分類中歸屬于: 13.040 空氣質量,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SIS-CEN/TS 13649:2015 固定源排放 個體氣態(tài)有機化合物的質量濃度測定 吸附采樣方法隨后進行溶劑提取或熱脫附的最新版本是哪一版?
最新版本是 SIS-CEN/TS 13649:2015 。
SIS-CEN/TS 13649:2015 由 SS-EN 13649:2001 固定污染源排放 單一氣態(tài)有機化合物質量濃度的測定 吸附采樣法 然后進行溶劑萃取或熱解吸 變更而來。
SIS-CEN/TS 13649:2015 由 SS-EN 13649:2001 固定污染源排放 單一氣態(tài)有機化合物質量濃度的測定 吸附采樣法 然后進行溶劑萃取或熱解吸 變更而來。
本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了廢氣中單個揮發(fā)性有機化合物 (VOC)(例如溶劑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廢氣)的采樣、制備和分析程序。采樣通過吸附劑吸附、溶劑萃取或熱解吸制備和氣相色譜分析進行。相關行業(yè)最佳可行技術參考文件 (BREF) 中給出了單個 VOC 的示例。得到的結果表示為單個氣態(tài)有機化合物的質量濃度 (mg/m3)。本文件適用于測量單個 VOC,其范圍因化合物和測試方法而異,請參閱附件 B 和 C。本技術規(guī)范可用于滿足工業(yè)排放指令 (IED) 和相關支持文件的監(jiān)測要求。本技術規(guī)范不適用于測量總有機碳 (TOC)。對于總有機碳質量濃度的測量,EN 12619 [3] 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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