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材料抵抗因暴露于光、熱和水而引起的電氣、機械和光學性能惡化的能力對于許多應用來說非常重要。這種做法的目的是引起與最終使用條件相關的性能變化,包括陽光、濕氣和熱量的影響。本實踐中使用的暴露并非旨在模擬局部天氣現象(例如大氣污染、生物攻擊和鹽水暴露)引起的惡化。 (警告8212;當操作條件在本實踐可接受的限度內變化時,結果可能會發生變化。因此,除非附有根據第 8 節準備的描述具體情況的報告,否則不應提及本實踐的使用有關使用根據本實踐獲得的結果的注意事項的詳細信息,請參閱實踐 G 151。)注釋 28212;有關可變性來源以及解決設計、執行和測試中可變性的策略的附加信息實驗室加速暴露測試的數據分析見指南 G 141。當根據與其他材料或對照相比的性能排名來評估材料的穩定性時,實驗室之間的測試結果的可重復性已被證明是良好的。5, 6 因此,強烈建議在測試材料的同時暴露已知性能的類似材料(對照)。建議每種材料至少重復三個,以便對結果進行統計評估。測試結果將取決于根據實踐 G 154 操作設備時所采取的謹慎措施。重要因素包括線路電壓的調節、設備運行房間的溫度、溫度控制以及燈的狀況和壽命。 1.1 本實踐涵蓋了適用于根據實踐 G 151 和 G 154 進行的塑料熒光紫外線暴露的具體程序和測試條件。本實踐還涵蓋了測試樣本的制備、最適合塑料的測試條件以及評估測試結果。 1.2 以 SI 單位表示的值被視為標準值。括號中給出的值僅供參考。 1.3 本標準并不旨在解決與其使用相關的所有安全問題(如果有)。本標準的使用者有責任在使用前建立適當的安全和健康實踐并確定監管限制的適用性。注釋 18212;此實踐在技術上類似于 ISO 4892-3。